2007-08-13

牛頓定律

一直記得高一時的首次月考,我的理化才考了個 45 分,從此阻斷了我念自然組的意願(澄清一下,我的數學可是挺好的)。最近閱讀「我的大英百科狂想曲」,看到牛頓,想起他那名震天下的三大運動定律。

前一陣子看到王文華的小說「倒數第二個女朋友」,Grace 和 KiKi 聊起林明宏時,也提到牛頓定律。


  1. 牛頓第一運動定律﹞ → 慣性定律:物體保持其原有的靜止或運動狀態的性質;慣性較大的物質不易加速度,也不易停下;慣性的大小要用質量來表示;欲打破物體的慣性,須加一外力於物體。
  2. ﹝牛頓第二運動定律﹞ → 加速度定律:物體受力後所得的加速度(a),和其所受的淨力(即合力)(F)成正比,和其質量(m)成反比。即 , 即 F = ma。
  3. ﹝牛頓第三運動定律﹞ → 作用與反作用定律:當兩物體交互作用時,彼此互以力作用於對方,兩者大小相等,方向相反;同一時間產生,亦同一時間消失,成對存在。

我對物理學依然「有看沒有懂」,然而,僅憑著稍稍有的常識,將牛頓定律套用在物理之外的日常生活中,似乎透些道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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