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到通知要換發新的身分證,而且對於照片還有挺嚴格的規定。申請美國簽證也是要求特殊規格的大頭照,這些擾民的規定,照相館大概是最大的獲利者。
記得當年到美國唸研究所時,繳完註冊費,接著要辦理學生證,聽從辦理窗口負責人員的指示,對著一架簡易攝影機,Cheese,一張像通緝犯的照片就印在Student ID上了,還有校名的浮水印作防偽處理。後來和同學去辦理State ID,又是一張通緝照。現在想想,這種現場立可拍的方式挺方便真實的,省去條列照片規格的麻煩,本尊在此,Cheese,就完成了。當然啦,拿到的大概都是一張「羞於見人」的身分證明,非到不得已,絕不輕易示人。
自從收到通知後,我一直盤算著要怎麼樣才能留下舊證,當作紀念品珍藏。舊證是75年3月1日發的,穿著高中綠制服的大頭照,呆呆的清湯掛麵,耳下一公分的標準長度,一只髮夾輕輕的倚在右方,而且職業欄至今仍是「學生」。這樣的珍寶,我是真的捨不得交出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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