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-10-30

「歡喜偶遇」

放學後,搭上捷運,照例翻開隨身攜帶的書本打發時間,今天穿著甜蜜紅書衣的是安西篤子的《鎌倉 與山海共度的生活》,是早上匆匆出門前約莫花了三秒鐘決定的,因為週末買的兩本書都已看畢,只好回鍋翻舊書。

作者提到有一年和朋友在賞花時歡喜偶遇,我的視線就停駐在「歡喜偶遇」這四個字上,心有所思。

回家的路上,我試圖要整理方才的思緒,卻只得個模糊的輪廓,我打算先簡單記下,也許過些時日,想法會有不同。可能會把今日的多愁一笑置之,也可能會領悟更深。此刻,我無法論定。

在無意間巧遇舊識,或是和原本陌生的路人甲有短暫的交會,除非是「冤家路窄」型的遭逢,否則大多數這種時候都是彼此微笑客套寒喧,再無厘頭的講些街談巷議,也差不多就該說再會。這種「偶遇」當然是「歡喜」的。

然而,當駐足的時間在不知不覺中拉長了,彼此的交談也漸漸有了深度,「偶遇」的本質起了變化,「歡喜」就不一定是必然適用了。停駐的時間越長,談論的課題越深,牽掛也越多卻還是得歸類於「偶遇」,非得要說再會不可,怕沒幾人能夠「歡喜」以對了。

想起徐志摩的《偶然》,或可引以為註。

既然終究也只是「偶遇」,而且還要「歡喜」,是不是就微笑寒喧,言不及義,也就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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